信念坚定,不能接受自己是“无法履责的天皇”

⑥针对天皇趋于高龄化问题的应对方式,无限缩减国事行为及作为象征天皇的行为或许很难。此外,虽说因天皇未成年或病重等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时,可考虑设置代行天皇行为的摄政。但是,即使是这样,天皇始终不能充分履行相应的职责,直到生命终结,其作为天皇的身份始终不会改变。

如果要考虑今后“针对天皇趋于高龄化问题的应对方式”,按照通常的思维,或许会选择逐步缩减作为象征的行为(让其他皇族分担),或者“设置代行天皇行为的摄政”。然而我们可以从陛下的话语中读出这样一些信息:陛下认为如果无法亲自履行所有职责,就称不上“国民统一的象征”,出于这一信念,他应该是认为不可能过度缩减公务活动,让摄政代行所有职责更是不妥。

关于前一项,宫内厅“参照过去昭和天皇70岁以后实施的‘公务及宫中祭祀调整’”,从陛下年满75岁的平成21年(2009)1月开始,尝试逐渐减轻其公务活动。但即便是在平成24年(2012)2月接受心脏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后,陛下依然表示“在公共活动方面,如何减轻负担必须坚持公平原则(比如,如果不去尚未到访的地方就会构成不公平)”,并没有轻率地接受宫内厅的方案。

同时,关于后一项,作为设置摄政的条件而言,存在“天皇在精神或身体方面罹患重病,或遭遇重大事故,无法处理国事时,依皇室会议决议可设置摄政”(《皇室典范》第十六条)这一规定,所以不能以高龄为由设置摄政。

依照旧典范之规定,大正10年(1921)以后,皇太子裕仁殿下(昭和天皇)取代罹患重病的父皇成为了“摄政”。但大正天皇后来又活了五年,所以在一段时期内出现了高居皇位却无所作为的天皇与受命代行所有大权的皇太子并存的状态,据说皇太子作为摄政宫遭遇了不少尴尬。

知晓这段历史的今上陛下在昭和63年(1988)9月父皇(87岁)病重之际,刻意没有成为摄政,而是以临时代行的身份度过了111天。考虑到这个先例,可以认为即便是天皇陷入典范上规定的“重病”状态,无疑也不太可能设置摄政。但陛下认为像这样“始终不能充分履行相应的职责,直到生命终结,其作为天皇的身份始终不会改变”是不行的(无法构成宪法上的象征)。

天皇和皇族的职责

祭祀行为 天皇和皇族 大祭:天皇主持祭祀(皇族礼拜)小祭:掌典长主持祭祀(天皇礼拜)
国事行为 天皇独立完成 宪法第六条(任命行政和司法部门长官)宪法第七条(公布法律和接受大使等)
公共行为 天皇和皇后 国内关系:特别出访、功勋表彰、年初歌会等国际关系:海外访问、欢迎国宾、慰问大使等
成年皇族 皇太子和太子妃・・・代行天皇和皇后职责、东宫的公务活动宫家皇族・・・参照皇太子和太子妃标准分担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