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动驰援护卫”的风险

第11批部队被赋予了“驰援护卫”的新任务。尽管日本国内报道都说自卫队要保护日本人NPO组织和援助团体,但实际上自卫队是不可能被委以这些任务的。维和部队的司令和副司令这些高级官员非常清楚日本的情况。换言之,按照日本的国内法规定,自卫队不是军事组织,日本不具有可以作为一个国家来承担军事过失责任的法律体系,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联合国最担心出现军事上的过失,司令部原本就不可能让设施部队从事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警备工作。

最让人担忧的并非“驰援护卫”,而是“被动驰援护卫”。如果再次发生7月那样的交火,或是出现民族冲突等大规模的屠杀行动,那么当地居民将涌向联合国设施寻求庇护。2014年也确实出现了这种事态。前来避难的当地居民之中也可能混入了民兵。此时如果有人开了枪,就必须应战。这将引发严重混乱。

那么,如果因为自卫队员开枪,最终导致平民牺牲的话怎么办?当地政府可能会说“是你们杀了南苏丹国民”。现实中是存在这种风险的。联合国维和行动现在并不一定处在受到南苏丹政府欢迎的环境之中。这与身处伊拉克和阿富汗的多国部队面临的情况相同。

当联合国和当地政府之间出现了关于“是否存在军事过失”的意见分歧,引发问题的士兵通常会被联合国遣返回本国。尽管按照联合国地位协定可以免于当地法律的追诉,但群情激愤的当地社会不可能就此罢休。因此,联合国方面只能辩解说“嫌疑人员所在国严厉且果断的军事法庭将对其进行恰当的审判”。但日本不能这样辩解。司令部不可能让这种存在外交风险的部队从事危险的任务。本来嘛,日本原先就连派遣部队参与维和行动的基本资格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