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同步實施的人事管理制度變革

另有一點不能忽視的是,雖然人們認識到工作與生活之平衡的必要性,但長時間勞動問題始終未能得到改善,這其中存在著勞動者不得不默認長時間勞動的因素。首先,他們一直將加班費算作了日常生活費的一部分;第2,長時間勞動成為常態的一個好處是,如果遇到蕭條期,可以調整工作時間,減少加班,而不至於遭到解雇。此外,日本企業文化的一個特點,是統一招聘應屆畢業生和長期僱用為前提的會員型僱用體系,在這樣的組織中,主流觀念是將伴隨自我犧牲性質的長時間勞動視為對企業的忠誠和承諾,它有助於得到良好的人事評價,這一點也無可否認。

因此,人們期待政府的改革能夠成為糾正長時間勞動問題的重要一步,同時也有必要同步改變按勞動時間長短來獲得讚賞和加班費補償的人事管理制度及思維。此外,現在的相關法律是將管理職位的人員排除在勞動時間規定之外,不享受加班費補償;而旨在將這個對象範圍擴大到金融、諮詢、研發等高度專業領域的非管理層人員之中的相關法案已經提交到了國會。但因擔心受到在野黨反對而一直沒有進入審議。如果規定了加班上限,那麼就能減少這種長時間勞動的憂慮。政府應該排除收入等條件,力爭制定更具囊括性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