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軍事崛起助長了安倍和安保法制的情勢

那麼,此次安倍內閣改革安保法制的契機是什麼呢?其背景,存在著中國的軍事崛起和北韓的核開發等因素,但重大的起因,還在於打出「擺脫戰後體制」的安倍晉三首相於2007年4月成立「關於重建安全保障法律基礎懇談會」(安保法制懇談會)。

但是,當時安倍首相在上任大約1年後下臺,雖然安保法制懇談會在2008年6月向福田康夫首相提交了報告書,但相關討論工作被擱置了下來。之後,在民主黨政權時期的2010年9月,發生了中國漁船在尖閣諸島海域日本領海內衝撞海上保安廳巡邏船的事件,後來還進一步演變為中國公務船屢次侵犯日本領海的緊張事態,日本所面臨的安保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

內閣會議決定解禁集體自衛權

2012年12月重新奪回政權的第二次安倍內閣,於2013年2月重啟了安保法制懇談會,召開內閣會議決定將依據2014年5月提交的報告書來修改憲法解釋以解禁集體自衛權。

進而安倍首相於2015年2月重啟了自民、公明兩黨討論安全保障法制建設問題的「執政黨協議會」,並在5月14日的內閣會議上從政府層面批准了「安保法制11法案」。

安全保障相關動向(3)

2007年 4月 第一次安倍內閣成立「安保法制懇談會」
2008年 6月 「安保法制懇談會」向福田康夫首相提交報告書
2010年 9月 中國漁船在尖閣諸島海域衝撞海上保安廳巡邏船
2012年 9月 野田內閣將尖閣諸島國有化
12月 第二次安倍內閣上臺
北韓發射人造衛星「光明星3號」,事實上是發射了飛彈
2013年 1月 阿爾及利亞人質事件,10名日本人質死亡
2月 重啟「安保法制懇談會」
12月 成立國家安全保障會議
2014年 5月 「安保法制懇談會」提交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報告書
7月 內閣會議決定修改憲法解釋以解禁自衛權
2015年 1月 激進組織「伊斯蘭國」(IS)殺害日本人質
2月 重啟關於安保法制建設的執政黨(自民、公明兩黨)協商
3月 執政黨就安保法制整體方案達成最終共識
5月 政府召開內閣會議批准了安保法制11法案

撰文:原野城治(Nippon Communications Foundation理事長)

標題圖片:海上自衛隊「Mashu」號補給艦給巴基斯坦的驅逐艦(遠處)加油,2010年1月15日,印度洋北部阿拉伯海(圖片提供:時事通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