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天皇承担的三种工作
②昭和天皇驾崩(编注:1989年1月7日)后,天皇陛下在55岁时依据现行宪法(编注:1946年公布)首次作为“象征”即位。他不断追求与现代相符的皇室应有状态,回应新社会的要求,公务量较昭和天皇时代大幅增加。
※现行的日本国宪法在第一章“天皇”的第一条中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日本国民统一的象征”。于是,当今陛下自即位以来,一直在思考“象征天皇应该做些什么”,并不断“追求与现代相符的皇室应有状态,回应新社会的要求”。
③他认为除了宪法规定的国事行为外,天皇的工作还包括参与公共事务的象征行为,长期从事着出席典礼、慰问灾区等各种公务活动。此外,他认为公平地履行天皇的公务具有重要意义,直到年满82岁的今天,几乎都从未对公务做过大的变动。
※天皇的主要工作(广义的公务)由(1)宪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国事行为、(2)被认为与象征身份相符的公共行为,以及(3)在宫中为国或为民祈福的祭祀行为这三项构成。
其中的(1)包括任命获得提名的内阁总理大臣和最高法院长官,经内阁建议和批准后公布法律、召集国会、授予荣誉、认证外交文书、接受驻日大使等,多为礼仪性的行为。而(3)方面,天皇穿着正式的和服在宫中三殿(贤所、皇灵殿、神殿)以及举行“新尝祭”的神嘉殿从事的主要祭祀活动每年多达数十场。再看(2),以全国各地巡回举办的国民体育大会、植树节和全国海洋大会三大活动为代表,天皇参加各种仪式典礼和慰问重大灾害灾区的出行活动不断增多,另外在欢迎访日的国宾和政府贵宾、慰问大使和公使、受邀出访等国际亲善活动方面的作用也非常重大。
这就导致天皇陛下几乎一整年都没有可以休息的闲暇(据说即使待在皇宫,也一直忙于对会见人和出访地的调查准备工作),认为上述所有工作都很重要,对每一项活动都“公平地”付出了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