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和临时代行都不是象征
⑥现行的皇室制度不允许天皇“生前退位”。制度规定只有天皇驾崩时,后任天皇才能按照皇家继承顺位自动即位,天皇终身不可退位。基于这种制度,只有在发生天皇罹患重病,无法开展国事行为等情况时,才允许设置作为代理人的“摄政”,而遇到一时身体状况不佳或需要出国访问等情况,则由皇太子等人“临时代行国事行为”。
※现行的宪法和《皇室典范》均规定,在终身在位这一前提下,如果天皇罹患无法恢复的重病,可以设置作为代理的“摄政”,按照昭和39年(1964年)公布的法律,可以委任皇太子等人在一段时间内“临时代行国事行为”。
⑦明治时代中期(编注:1889年),与大日本帝国宪法一同制定的旧皇室典范以曾经出现过天皇遭到强制退位导致政治混乱的历史为由,限定皇位继承只能发生在天皇驾崩之时。战后制定的现行皇室典范也继承了这一规定。针对不允许天皇“生前退位”的理由,宫内厅长久以来的解释是(中略)也可能出现恣意退位的问题。
※明治和战后的《皇室典范》之所以规定皇位继承“仅限于天皇驾崩之际”,是因为考虑到了近代以前的历史上的“生前退位”也可能是“遭到强制”或“恣意”的行为。